新《消法》“7天无理由退货”实体店不适用
【中国鞋网-消费市场】“新《消法》不是说7天无理由可以退货吗,这婴儿车必须得退!”日前,四隆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一起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李先生搬出新《消法》,要求商家退货。不过,李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该法只适用于网购,而不适用于实体店,因此工商部门最终没有支持他的主张。
两天前李先生的妈妈逛街时,相中了一款要价2300余元的婴儿车,商家告之这是样品,李先生的妈妈表示可以接受,经讨价还价以2000元成交。次日,李先生带着婴儿车来找商家,以婴儿车前轮有摩擦痕迹为由要求退货,但商家只同意给换货。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李先生投诉到工商部门,并搬出新《消法》。没想到工商人员告诉他,实体店购买的物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规,没有支持他的主张,最终维权失败。
四隆工商所张所长介绍,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的话,消费者不能轻易要求退货。
眼下,虽然我市一些实体店也推出了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例如一些大型商场,7天无理由退货早已实行多年,而新《消法》施行后,越来越多的鞍山实体店也在积极跟进,提升售后服务。如在铁西地区不少家电卖场近期加强了售后服务力度,推出“自售出之日起30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等具体措施。不过,这样的商家毕竟不多,眼下在我市大部分消费场所,“7天无理由退货”还是行不通的,商家多数同意给换货。因此提醒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时,要考虑清楚再付款购买。(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