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打折鞋半月坏两次 温莎鞋店不退不换
“温莎也是个品牌,花这么多钱,买了问题鞋,再修我肯定不愿意。”6月16日,樊女士再次来到鞋店协商,要求退鞋,店员坚称鞋子是打折商品,只能修,而且在发票上已经注明,可以给樊女士退10% 鞋价,送个礼品,但樊女士只想把鞋退了。“打折商品就不退不换吗?没有人提前告诉我,我是交了钱,拿到发票,才看到发票上印着不退不换的说明,这明显就是霸王条款。”樊女士很恼火。
对此,记者电话联系了这家温莎鞋店,店长跟记者只说了一句“已经给樊女士的鞋子提供了相应服务”,便挂断电话。
鞋店给打折鞋子“不退不换”的做法,是否正确?青岛德合律师事务所的禹律师说,三包指的是包退、包换、包修,虽然樊女士买了打折的鞋,但如果经营者没有提前告知鞋子是存在质量瑕疵的处理品,那这双鞋应当享受三包服务,单方在发票上印“不退不换”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当然,享受三包,不意味着出了问题就要退换鞋,断跟、断面、断帮脚的鞋子才可包退,樊女士的鞋子开线,不符合包换的范畴,目前只能享受包修,如果多次修复无效,才可申请包换。”禹律师分析说。(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