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06-08-18 09:44:53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及最低工资标准,东莞市政府决定,2006年度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90元,非全日制工(钟点工)最低工资标准为4.86元/小时。
以上标准,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以后在没有公布新标准之前,将自动作为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再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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