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薪资
内勤人员年均不超过12000元,外勤人员年均不超过16800元
9日,记者从义乌市社保处了解到,为改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生活水平,经义乌市政府同意,今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工资待遇(含奖金、补贴和社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内勤人员由每人每年平均不超过9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平均不超过12000元;外勤人员由每人每年平均不超过144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平均不超过16800元。财政按以上标准核定临时人员的经费总额,各单位可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服务年限、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核适当拉开档次,按月发放。
另外,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标准将从2000元提高到10000元。费用由企业按规定在原渠道支付;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支付。“协缴”人员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失业后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同等标准的一次性抚恤费,其所需费用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所需费用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