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合成革行业用质量诠释名牌内涵
从今年起,我市在合成革行业全面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一改过去“就名牌论名牌”的局限性,转而将名牌培育作为引领行业发展的一根“指挥棒”,综合运用行政职能和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全面提升产品质量,进而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丽水市合成革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分类指导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合成革行业的“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从今年2月份起实施,将持续到2008年6月。根据昨日会议上发布的《合成革行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分类指导工作计划》,由市质监局成立的合成革行业企业“质量兴业”工作指导小组将协助开发区合成革企业制定品牌创建方案,根据企业、产品特点和企业基本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人员素质、发展潜力等情况,
对企业实行分类指导,明确培育、扶持、规范、监管的对象,并对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予以重点帮扶,培育1-2家企业为质量管理示范企业。
同时,质监部门将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提出职能帮扶提升措施,由相关指导小组汇总形成“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技术、标准、计量、管理、质量诚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此外,市质监部门还将通过建立开发区合成革行业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及时掌握企业产品质量情况。
据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我市将培育1-2家质量管理示范企业,5家以上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市场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免检产品,企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