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事政策法规 > 合肥出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充规定

合肥出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充规定

2007-04-11 10:44:36 来源:新浪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日前,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出台文件,就我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后以个人身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2007年1月1日以前辞职、辞退的人员,包括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作人员,继续按照市政府(1998)第66号令规定的缴费起始时间从1998年9月起补缴保险费。

  二、2007年1月1日以后辞职、辞退的人员,其中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仍按上款执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作人员,按照市政府(2006)第124号令规定的缴费起始时间从2007年1月起补缴保险费。

  三、上述人员在原单位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按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档案转入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市人才市场托管的,可以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