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问题” 仅穿六七天退货要收折旧费
消费者王先生春节时买了一双新皮鞋,“五一”才拿出来穿,发现鞋底出现了断裂问题。由于还没过三个月的“三包”期,王先生找商场要求退货,双方在收取折旧费的数额上产生了分歧。
今年2月上旬,王先生在一大型商场购买了一双价格300多元的新皮鞋。过年时,他只穿了六七天就放起来了。
“五一”时王先生将新皮鞋拿出来穿,竟发现鞋底断裂。王先生带着购鞋发票找到商场,提出了退货要求。商场同意退货,但要按鞋类商品“三包”规定收取近三个月的皮鞋折旧费,共计130多元。王先生则认为:皮鞋买回来以后,自己仅穿了六七天的时间,要收取折旧费,最多只能交50元钱。双方由此产生了分歧。
王先生向中山区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王先生的购鞋发票,还差两天时间就到三个月的“三包”期,而且王先生的皮鞋鞋底保持得非常新,证明确实没有穿很长时间。消协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提出了商场应适度收取折旧费,按三个月时间收取折旧费不合理的调解意见。经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了收取70元折旧费后进行退货的处理意见,双方表示接受。
消协提醒: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清商品的“三包”内容,保存好购物发票,发生问题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一旦错过“三包”期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
- 上一篇:千元耐克鞋被冒领“香港鞋博士擦鞋吧”太粗心
- 下一篇:离职前起贪念 盗窃产品鞋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