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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城镇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状况分析

2007-06-15 10:56:42 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局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工资收入是职工生活的主要来源,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增长较快。2000—2006年,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7540元增加到15945元,增长了2.1倍。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所有制类型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明显,并有扩大的趋势,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一个重大的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城镇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现状

  1、企业单位的在岗职工工资收入一直低于机关和事业单位。2006年,黑龙江省机关、事业、企业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9894元、17332元和15945元, 机关是企业的1.3倍。2000—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均是机关最高,企业最低(见表1)。

  2、中直企业与地方企业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继续扩大。从国有企业隶属关系看,2006年隶属中央、地区、县及县以下和其他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24057元、11753元、18244元、12946元和19383元。最高的中直企业,比最低的省属企业高12304元。2000年中央和地方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11756元和5446元,相差6310元,中央是地方的2.2倍,2006年二者相差14525元,中央是地方的2.5倍,差距进一步扩大。

  3、地区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呈扩大趋势。2006年,黑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位于前六位的有五位是资源类的城市,前六位分别是大庆市27913元、哈尔滨市17148元、鹤岗市15587元、双鸭山市15144元、鸡西市14601元、七台河市14376;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伊春市6019元、绥化市8289元、大兴安岭行署8458元,最高的大庆是最低的伊春的4.6倍。2001年大庆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6554元,是伊春(4322元)的3.8倍,大庆与伊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由2001年的12232元扩大到2006年的21894元。

  4、垄断性行业与非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差距过大。2001年黑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达到22448元;最低的是皮革、毛皮、羽绒及制品业,仅为3626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为6.2:1。2006年,垄断性较强的行业,如航空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和金融业等的收入明显偏高,其中最高的航空运输业是最低的林业的9.5倍(见表2)。由于航空、邮电通讯、金融等垄断性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业务量突飞猛进,获得了超额利润,并把其中一部分以不同形式分配给了职工,职工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5、不同所有制企业工资收入差距明显。 改革开放以前的所有制收入差距,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的职工工资收入要高于集体企业的职工工资收入。但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进入21世纪,收入差距的结构发生了变化(见表3),外资、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工资收入逐渐超越,甚至远远高于国有企业劳动者的收入。从2000—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看,国有单位增长最快,达到2.1倍,其他单位增长最慢,为1.6倍,不同所有制企业工资收入差距缩小,2000年其他单位是国有单位的1.6倍,到2006年缩小到1.2倍,同期其他单位与集体单位的工资收入差距也由2.5倍降低到2.1倍。从差距额度来看,其他单位与国有单位之间由4187元减少到3603元,但其他单位与集体单位之间却由6834元增加到9620元。

  二、城镇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原因

  1、企业分配秩序不规范。对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收入水平和职务消费缺乏有效约束机制。企业收入分配的约束机制没建起来,制度缺失导致收入分配的无序和监管不力。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随意压低、克扣、拖欠工人工资。据省劳动部门统计,2006年有9.37万人通过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解决了这些问题,涉及工资金额为8661.5万元。实际上劳动监察部门解决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2、劳动者缺乏有效的争取合理薪资的制度和通道。企业往往是单方面制定薪资,且完全以企业效益来定薪资,有时甚至故意压低工资,职工虽然有不满,但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即要么辞职,要么默默忍受,根本无法有效地争取合理的薪资水平。

  3、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压力较大。在企业改制、产业调整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中,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最突出的矛盾之一。据省就业局测算,2006年,黑龙江省城镇进入劳动年龄的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未升学的人数和军队转业干部约20万人,改制企业的下岗职工85万人,由于企业关闭破产和灵活就业的不稳定而由就业转为失业的人数约40万人,仅城镇劳动力供给就约为145万人,而城镇新增就业70.8万人,就业岗位缺口为70余万人。另外黑龙江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约为450万人,对城镇就业形成了很大的压力。特别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行业准入的门槛较低,市场竞争充分。一方面企业竞争压力大,需要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职工技能要求不高,面对庞大的求职队伍,职工深感竞争压力大,担心失去现有的工作岗位。这种状况决定了在劳动和资本的博弈中劳动必然处于劣势地位。

  4、行业的垄断地位。垄断行业凭借行政垄断地位和准入管制,既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又垄断市场,获取了高额垄断收益,并通过各种形式化为本行业的高工资和高福利。

  5、就业者自身素质的差异。就业者素质直接影响到其所从事的行业、工种以及在不同的所有制类型工作。根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计算,黑龙江省城镇从业人员中受教育程度为大学及以上的仅占5.3%,大专、高中、初中、小学、未上过学所占比重分别为11 %、26.4 %、47.1 %、9.3 %和1%,初中所占比重最高。 2006年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在岗职工中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6.9万人,仅占12.6%。

  三、缩小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差距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经济,从根本上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分配问题的关键。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发展经济是根本途径,经济越发展,消除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条件就越具备,就越能增强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2、建立公正、公平、规范的分配制度。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制定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法律法规。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薪酬体系,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工资标准,使收入分配向关键、重要岗位和贡献大的人员倾斜;对基层技术人员,要提高工资等级,提高津贴比例;而对于通过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身技能的部分工人群体,可以晋升到高、中级技工行列,增加其工资收入。要实行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的形成。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体水平的调控和管理。目前,金融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等行业的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最高。对此,要引进竞争机制和竞争主体,打破行业垄断,以缩小垄断行业和一般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3、进一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由职工与企业行政领导通过协商共同确定职工工资收入的标准。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前,要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通过协商,让职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情况有更多的了解,让企业行政对职工的要求、愿望有比较好的了解,通过勾通,充分协商,谈出一个双方都比较认可的协议。要推进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扶持作用,既要及时提供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又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有效的宣传和帮助,解决现有问题,并打消企业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有效地发挥工会作用,让工会不再只是组织员工活动,更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成员现实利益的重任。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财政转移政策是平衡地区收入差距的核心手段。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地区经济平衡发展,减少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的差距。要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工资收入的差距,不少因素是来自地方财力、实力的过分悬殊。因此,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和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特别是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用以加强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

  5、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积极扩大就业是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有效途径。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适当延长享受扶持政策的时间,以保持再就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扩大就业扶持政策和范围,以安排更多需要安置的人员;进一步完善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在积极挖掘公有经济吸纳就业潜力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非公有经济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的作用;在保持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吸纳就业人口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第三产业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的作用;在努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的同时,鼓励多种多样的就业形式。同时,要关注和解决农民进城务工的问题。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收入,也会相应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6、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而言,往往采取延长劳动时间、实行“计件工资”和以企业提供吃、住的方式来降低员工工资。 在这方面,除了加强督查,对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加大惩罚力度之外,还有赖于最低工资标准这项制度自身的完善。比如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要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计件工资的换算方法、“包吃包住”情况下员工每月实领工资的最低限度等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以最大程度地限制企业变相降低、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发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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