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昨日,记者在江门市政府获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江门市稳步推进,预计到2010年,江门市各类企业将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试点企业职工与企业协商定工资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形式、收入水平等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2006年开始,在江门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和配合下,江门三和玩具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开始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引入了民主规范的程序,如规定了定额标准最后要经过劳资协商小组讨论确认,并确保在实践中有70%的职工通过正常的劳动能完成,保证了劳动定额的科学合理性。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江门三和玩具有限公司等10家试点单位已经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的收入形式、收入水平等均由职工与企业协商决定。
江门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目标共分三期:近期目标是到2007年底前,全市要完成50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中期目标为:到2008年底,实现全市60%的已建立工会的2060家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远期目标为:到2010年,全市各类企业要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今年50家试点单位已确定
目前,50家今年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的试点单位已经确定,包括每个市、区自主选择的6家以上企业和市直有关企业。此次选点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包括各类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生产类型和实行不同工资制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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