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元旦实施 企业所得税不再内外有别
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下简称“新税法”)将正式施行,也就是俗称的“两税合一”。长达20多年的内、外资企业税负“分制”时代由此结束,企业所得税统一按25%执行。税务专家大致匡算,武汉企业一年至少可少缴10亿元所得税。
武汉市国税局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市征收的企业所得税逐年大幅增长。2004年~2006年,内资企业所得税税额分别为24.8亿、45.2亿和52.1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税额分别是9.9亿、13.9亿和17.2亿元。
新税法执行后,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由33%调低为25%。昨日,资深财务专家、湖北拓展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传平分析说,法定税率降低了8个百分点,而且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缩小了税基,企业的实际税负还要明显低于25%的名义税率。在排除税收优惠的理论模式下,按内资企业2006年的52.1亿元估算,武汉企业一年约可少缴企业所得税12.6亿元。
新税法如何影响武汉经济?王传平认为,除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外,企业还获得“合理工资支出税前扣除”的重大优惠。利润大户、高工资成本企业受惠最多,尤其对武汉高科技制造、医药、烟草、石油化等企业都是巨大利好。他说,武汉作为中部地区过去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比较少,税收的普惠制,有利于本地企业增加积累,快速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实力。
武汉纳税大户对新税法表示极大欢迎。武汉钢铁集团财务部有关负责人称,新税法实施后,将能大量节约资金成本,让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企业技术改造。中商平价连锁超市总经理朱定志认为,税收轻一些,企业能有更多的“血液”用来打造竞争力,如增加商业设施,更新硬件设备等。
新税法实施后,不进入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将享受15%优惠税率,这有可能削弱东湖高新区的引资优势。记者了解到,东湖高新区正在紧急研讨对策,将以软实力及新的产业政策作为新的招商王牌。
而外资企业将不再享受额外的税收优待。武汉市商务局项目处处长苏传华昨表示,这会有一点负面影响,但国外高科技大企业更看重综合投资环境。同时,武汉已进入选择性招商阶段,未来吸引外资前景依然乐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