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只鞋不能湿
宋人王廷相讲过这样一则寓言:一位轿夫穿着一双新鞋进城,刚开始的时候,这位轿夫小心翼翼的,时时在意,步步留心,生怕弄脏了新鞋。后来,一分心踩进了水塘,弄湿了一只新鞋。于是,他便高一脚、低一脚地踩过去,再也无所顾忌了。
轿夫行路中有过防备、有过警惕,但自从踩湿第一只鞋后,便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其实,为官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一些领导干部在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时,的确想一心一意做好官、做清官,并在做官的初期也能做到清正廉洁,但没有自始至终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成,上任时曾向省委写血书表示“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信誓旦旦,让人真以为包青天转世。然而,曾锦成在位七年,先后收受他人贿赂40多次30多万元。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上任伊始就给自己约法三章——不做违法的事、不做违纪的事、不做违背良心的事,俨然是套上“金箍”的孙悟空。但随着职位的上升,权力的增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慢慢侵蚀了他的灵魂,使他像摘掉“金箍”的美猴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党性意识越来越淡薄,做官捞取钱财的贪性却越来越膨胀,最终因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被判刑。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失去自由的张国光说:“领导干部是‘常在河边走的人’,要想‘不湿鞋’,关键是要时时盯住‘河里的水’,‘水’来了,要学会躲,躲不了就会被淹没。”蹲进班房的张国光这番幡然醒悟的“至理名言”不可谓不深刻,可是为时晚矣!
张国光等一批贪官,在他们接受审查期间往往不约而同地反思:一开始是想做清官的,但经不住诱惑,接受了第一次贿赂,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放松了警惕,背离了初衷,就像上面寓言中的那位轿夫,抱着“反正湿了也是湿”的思想,100元人民币也是收,1000元美元也是收,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彻底做个巨贪也是自己的“本事”。在久闻不觉其臭的腐败泥潭中,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手越伸越长,最终东窗事发,受到法律的制裁,成为阶下囚。由此可见,放松警惕,付出的代价可谓大矣。
因此,提醒我们的为官者,警惕“湿第一只鞋”。在每一步行动之前,都能用法律、纪律和道德准则来对照、思考,看是否“越雷池”了,是否有悖于自己上任伊始的廉政宣言,适时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在为官期间,在廉洁自律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终,要牢记陈毅元帅所说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千万不要松懈自己的思想改造,要时刻严谨自己的言行,从抬脚的第一步做起,从点滴做起,举轻若重,一丝不苟。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湿鞋”、“湿身”,才能避免走上邪路,避免由公仆变为罪人、由领导沦为罪犯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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