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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280万年薪过高 金融高管取财须有道

2009-02-11 09:25:2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金融危机时期,任何不合理的高薪总是让人格外敏感。日前,国泰君安员工的“天价薪酬”就是一例。在这一背景下,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高管最高年薪为280万元。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这一薪酬标准过高。

    的确,280万元的金融高管薪酬封顶是偏高了,尤其在目前的形势下。

    尽管目前还没有看到国内各银行、保险公司和券商披露的2008年企业员工和高管年薪情况,但从2007年及零星透露出的部分金融企业的薪酬来看,虽然较往年可能会有所降低,但收入依然偏高。以券商为例,有统计数据显示,44家国内券商2008年大致发放了近209亿元的职工薪酬,少数券商人均年薪超过40万元。

    对于金融企业高管的高薪,近年来非议不断。但也有一些人士以及高管认为合理,他们的理由是:金融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高管的收入比国外同行普遍低,而且金融高管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源,和普通员工不太一样,他们要承担高风险、高责任、高压力,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因此,不能拿普通员工的收入来和他们相比。另外,高管们的新酬都是经过董事会讨论制定并批准的,程序合法。不过,在我看来,这些理由是经不起推敲的。

    首先,国外金融企业的高管新酬是在一个市场化的环境里形成的,而我们的市场化程度与外国仍有很大差距,因此,可比性不强。中国的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企业靠的是利差收入、交强险以及佣金等类似的政策扶持。拿券商来说,目前每笔交易券商都要对中小散户收取3‰的佣金,但券商为此付出的成本几乎为零。如果说银行吃利差还存在对贷款收不回来的风险,那券商根本就无须担负任何风险。正是由于这种不合理的制度规定,券商作为股市的机构投资者,它拥有普通中小投资者所不具备的佣金垄断权力和绝对成本优势。所以,我们看到,在2008年的熊市中,券商其他业务纷纷亏损,但仅凭佣金收入就能获得暴利。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市场化下衡量高管们薪酬的一套标准,套用在中国金融机构的高管们身上。何况,现在人家也都在纷纷限薪。

    其次,金融企业中很多高管都是由相关部门任命的。任命虽然也有利润指标的考量,但有时非经济指标往往起到关键的作用。与国外同行相比,国内的金融高管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压力,以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的价值,要少得多。一个例子是,只要中国的上市公司想圈钱,就很容易通过增发圈到手,而在成熟市场,则要困难得多。

    再次,金融高管们的高薪表面看起来都经过了董事会的批准,可问题恰恰在此。目前我们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尤其在薪酬的分配上,由于出资人或其代表未行使薪酬安排权,造成企业负责人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报酬和责任不对等。以平安为例,2007年,马明哲的年薪是6000余万,平安的解释是,马对平安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去年平安因投资富通亏损累累,如果按照收益和责任对等的原则,马不但不能拿年薪,还应该倒贴。但是,马明哲今年会放弃他的高薪吗?

    就高管对企业所起的作用而言,一定的薪酬激励是必要的。但是,高管的薪酬水平必须要与他们所负的责任、所承担的风险以及所做的贡献相匹配。高管们的薪酬要拿得坦然,相对完善的制度规范是不可缺少的。

    此外,财政部拟定的标准,人保部的相关官员为什么认为高了呢?两个重要部门的意见不统一,就说明了这个“280万年薪”标准还有值得商榷之处。我们希望财政部在征求各方意见之后,能制定出一个让各界都能接受的标准,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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