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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质量有问题商家说“处理商品不退换”

2010-03-19 17:24:58 来源:锦州新闻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中国鞋网03月19日讯,提醒:消费前对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应了解 

     李女士发现一家鞋店在打折,就给自己和女儿各买了一双。可回家试穿时发现,两双鞋都存在质量问题。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说“处理商品不退换”。锦州市古塔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对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应了解,购买打折商品或服务,要主动问商家有无“三包”售后服务,并主动索要购货凭证,查看发票是否有“处理品”字样,如果有,应问清楚“处理”的原因,消费者还应仔细查看发票的内容。

    前段时间,李女士发现一家鞋店在打折,而且样式还不错,就给自己和女儿各买了一双。可是晚上回家试穿时发现,两双鞋都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商家的拒绝。商家给出的理由是“处理商品不退换”。

    李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是因为没有分清“特价商品”和“处理品”两个概念,而一些商家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依据相关规定,对“特价商品”,经营者应承担包修、包退、包换责任,而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而对于“处理品”商家则不承担包修、包退、包换或其他责任,因为处理品就是指那些有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经商家向消费者说明并进行了降价处理的商品。这样的商品因消费者事先已从商家介绍中知道其问题并能接受,所以不退不换。

    锦州市古塔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对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应了解,购买打折商品或服务,要主动问商家有无“三包”售后服务,并主动索要购货凭证,查看发票是否有“处理品”字样,如果有,应问清楚“处理”的原因,消费者还应仔细查看发票的内容。经营者对打折处理的商品,一定要按有关规定履行“三包”责任,如果出售的是“处理品”,应在发票等相关凭证上标“处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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