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行业协会成鞋企反倾销利器
2010-05-21 08:59:44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中国鞋网5月21日讯,近年来,我国鞋类产品频频在国外遭受反倾销调查,严重威胁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同时导致国际市场逐渐狭小,使得我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加剧,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我国出口欧盟的鞋类产品频频遭到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调查,很多原本在欧洲市场畅销的产品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打击。可以说,国际市场上的反倾销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的非关税壁垒。
欧盟在2006年决定向自中国进口的鞋履徵收高达16.5%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并于去年12月22日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今年2月,中国政府就此案提起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磋商请求.3月31日,中欧双方进行了磋商,但未能解决中方关注。4月,中国政府通过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致函WTO争端解决机构主席,就中国诉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措施案提起设立专家组请求。
中国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近日表示,中方希望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早日妥善化解中欧有关皮鞋贸易的争端。该负责人指出,欧盟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调查和裁决,违反了WTO相关规则,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在多双边场合多次交涉,但均未能化解争端。而WTO已经于5月18日正式设立专家组,以调查并裁决欧盟反倾销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欧盟对华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面对日益严重的反倾销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对策,督促鼓励国内出口商积极应诉反倾销,确立了“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同时国家以规章的形式对我国出口企业对外反倾销应诉的原则和组织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进出口商会作为反倾销应诉工作组织单位的职责,并对应诉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做出了规定。除了从政策上支持、鼓励应诉企业外,政府部门更重要的是为应诉企业搜集证据提供方便,并且在必要时可以通过外交途径与调查国进行交涉,以维护本国经贸利益。
在依靠政府走“反倾销”道路时,应发展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面对“反倾销”而不是一味逃避。1999年以前,一些鞋类出口企业在遭到外国的反倾销调查之后,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往往不愿应诉或者不敢应诉,导致倾销行为被轻易认定。因为那时候中国对于国内企业反倾销应诉采取的是“一人应诉大家受益”的原则,也就是一家企业的应诉行为时必须是代表整个行业来进行,应诉企业反倾销应诉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搜集、整理资料,还要组团赴海外参加听证会并聘请外国律师参加诉讼,花费巨大。而且如此巨大的投入,由于往往不了解调查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胜诉的把握不是很大。因此,很多企业选择了放弃应诉进而放弃调查国市场。
单个企业毕竟势单力薄,联合起来才有力量,才有发言权。因此,企需要一个“代言人”,站在鞋企的角度,为鞋企争取最大利益。这个“代言人”就是类的行业协会。顾名思义,行业协会是由共同从事一种行业的企业形成的组织,对内可协调企业间的关系,对外则代表各企业的共同利益。这些协会以众多企业“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出面,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和活动能量。在出口企业对外应诉的过程中,行业协会作为法定应诉组织单位能充分发挥作用,对被调查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欧洲鞋企显然深谙此道。在欧洲,行业协会的组织十分紧密,往往自下而上,地区行业协会,国家行业协会,乃至全欧行业协会。与欧洲鞋商相比,中国的鞋企在组织性方面显然差了很多。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鞋类的行业协会难以发挥同样的作用。
由此可见,反倾销调查并不可怕。中国企应正视反倾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反倾销;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维护中国鞋企的利益。
欧盟在2006年决定向自中国进口的鞋履徵收高达16.5%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并于去年12月22日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今年2月,中国政府就此案提起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磋商请求.3月31日,中欧双方进行了磋商,但未能解决中方关注。4月,中国政府通过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致函WTO争端解决机构主席,就中国诉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措施案提起设立专家组请求。
中国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近日表示,中方希望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早日妥善化解中欧有关皮鞋贸易的争端。该负责人指出,欧盟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调查和裁决,违反了WTO相关规则,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在多双边场合多次交涉,但均未能化解争端。而WTO已经于5月18日正式设立专家组,以调查并裁决欧盟反倾销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欧盟对华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面对日益严重的反倾销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对策,督促鼓励国内出口商积极应诉反倾销,确立了“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同时国家以规章的形式对我国出口企业对外反倾销应诉的原则和组织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进出口商会作为反倾销应诉工作组织单位的职责,并对应诉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做出了规定。除了从政策上支持、鼓励应诉企业外,政府部门更重要的是为应诉企业搜集证据提供方便,并且在必要时可以通过外交途径与调查国进行交涉,以维护本国经贸利益。
在依靠政府走“反倾销”道路时,应发展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面对“反倾销”而不是一味逃避。1999年以前,一些鞋类出口企业在遭到外国的反倾销调查之后,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往往不愿应诉或者不敢应诉,导致倾销行为被轻易认定。因为那时候中国对于国内企业反倾销应诉采取的是“一人应诉大家受益”的原则,也就是一家企业的应诉行为时必须是代表整个行业来进行,应诉企业反倾销应诉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搜集、整理资料,还要组团赴海外参加听证会并聘请外国律师参加诉讼,花费巨大。而且如此巨大的投入,由于往往不了解调查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胜诉的把握不是很大。因此,很多企业选择了放弃应诉进而放弃调查国市场。
单个企业毕竟势单力薄,联合起来才有力量,才有发言权。因此,企需要一个“代言人”,站在鞋企的角度,为鞋企争取最大利益。这个“代言人”就是类的行业协会。顾名思义,行业协会是由共同从事一种行业的企业形成的组织,对内可协调企业间的关系,对外则代表各企业的共同利益。这些协会以众多企业“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出面,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和活动能量。在出口企业对外应诉的过程中,行业协会作为法定应诉组织单位能充分发挥作用,对被调查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欧洲鞋企显然深谙此道。在欧洲,行业协会的组织十分紧密,往往自下而上,地区行业协会,国家行业协会,乃至全欧行业协会。与欧洲鞋商相比,中国的鞋企在组织性方面显然差了很多。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鞋类的行业协会难以发挥同样的作用。
由此可见,反倾销调查并不可怕。中国企应正视反倾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反倾销;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维护中国鞋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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