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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见习期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06-07-31 10:40:52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浙江省人事厅等六部门日前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择业能力。见习期的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日前发出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规定,对当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市、县(市、区)人事部门可根据当年高校毕业生报到情况确认,并结合当地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情况,组织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见习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结束见习的,应允许其结束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的发放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对往年毕业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凡个人提出见习要求的,应与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据了解,从今年起,浙江省人事厅将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经贸委对各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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