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始公开聘用职业培训师资
2006-09-23 09:33:39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从现在起,新疆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技能人才状况,面向社会公开聘用技能人才,并担任技能培训实习指导教师。
近日,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实施技能培训实训师聘任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需要,面向社会,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掌握社会各界技术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各类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企业、单位的高级以上技能人才和民间具有绝技绝活、一技之长的专门人才,充分挖掘、吸收聘任到师资培训队伍中来。
同时,自治区还鼓励各高、中等职业院校、各级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和民间能工巧匠、有绝技绝活等一技之长的人员,编写教材,受聘授课;拥有传统手工作坊的劳动者发掘、整理各类民间工艺。
据了解,拟聘技能培训实训师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国家有职业标准的,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没有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其生产技能水平在行业、企业或一定范围内应得到认可。
技能培训实训师的聘任,可由聘用单位直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发放聘书。聘书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受聘技能培训实训师的待遇由聘用单位与其协商,可参照当地实习指导教学平均课时费标准确定;各聘用单位与受聘技能培训实训师签订合同后,各地汇总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近日,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实施技能培训实训师聘任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需要,面向社会,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掌握社会各界技术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各类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企业、单位的高级以上技能人才和民间具有绝技绝活、一技之长的专门人才,充分挖掘、吸收聘任到师资培训队伍中来。
同时,自治区还鼓励各高、中等职业院校、各级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和民间能工巧匠、有绝技绝活等一技之长的人员,编写教材,受聘授课;拥有传统手工作坊的劳动者发掘、整理各类民间工艺。
据了解,拟聘技能培训实训师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国家有职业标准的,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没有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其生产技能水平在行业、企业或一定范围内应得到认可。
技能培训实训师的聘任,可由聘用单位直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发放聘书。聘书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受聘技能培训实训师的待遇由聘用单位与其协商,可参照当地实习指导教学平均课时费标准确定;各聘用单位与受聘技能培训实训师签订合同后,各地汇总上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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