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兴服务业最高年收入4万 一半以上职工没保险
近日长春市企业调查队对12种新兴服务业(12个新兴服务业门类)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任何基本保险。
被调查对象包括计算机服务业、软件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业、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业、娱乐业、仓储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被调查的169户服务业企业中有97户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任何基本保险,占被调查企业的57.4%;有132户企业没有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占被调查企业的78.1%。其中,八成以上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规模较小,投资不具长远性,职工流动性较大,企业多抱着侥幸的心理,能避则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即养老保险;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在职职工”的解释:“凡劳动用工合同成立,有工资支付发生的均应视为‘在职职工’”,雇佣的临时工也属于企业的在职职工,应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目前长春市多数服务业企业职工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人才竞争激烈怕被辞退等原因不敢对企业提出条件,致使许多服务业企业的员工没有任何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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