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6%
2007-08-01 11:54:44 来源:山东工人报社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记者从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已发布,今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以去年全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031元为基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6%,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4%,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8%。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确保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适度增长。
该市要求,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安排工资增长。垄断行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一般,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19031元的,可统筹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后劲及调动职工积极性等因素,以本企业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但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不应低于基准线。企业年度职工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企业以及经营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实行年薪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得审核兑现经营者年薪。
同时,该市要求,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的要求,在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该市要求,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安排工资增长。垄断行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一般,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19031元的,可统筹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后劲及调动职工积极性等因素,以本企业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但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不应低于基准线。企业年度职工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企业以及经营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实行年薪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得审核兑现经营者年薪。
同时,该市要求,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的要求,在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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