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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工资增长幅度为2%—14%

2007-08-16 11:57:09 来源:惠州日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昨日记者获悉,我市已发出《关于发布惠州市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2007年企业工资增长应在2%至14%之间。

  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9.6%

  据了解,这次工资指导线是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并充分考虑到企业工资增长、物价水平和就业水平等因素制定出来的。《通知》要求,此次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9.6%。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行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工会组织意见,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但是对于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再增加工资。

  职工工资最高涨幅不应超过14%

  《通知》对工资增长确定了一个范围,其增长上线(警戒线)为14%,下线为2%。

  《通知》提出,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对于上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上线14%。

  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可按不低于下线2%的标准安排企业工资增长。职工上半年工资水平较高、人均实现税利与上半年持平的企业,也可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各县(区)工资指导线应报市劳动部门备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科长王林告诉记者,《通知》发出后,各县、区还要根据市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颁布本地区的工资指导线,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也应根据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的具体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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