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导游将拿"阳光工资"
安徽省正在酝酿的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据悉,该办法的制定实施,除了将使导游人员首次获得基本工资、保险、奖金等“阳光工资”外,还将从源头上杜绝“零负团费”的存在。
据了解,目前安徽省有6000多名持IC卡导游。然而,由于导游薪酬没有标准,加上旅游行业的特殊性等,造成他们的薪酬发放很不规范。一些旅行社甚至不给导游基本工资,导游人员只能靠拿回扣或小费生活。导游人员为了生计,不得不带领游客购物,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
即将出台的试行办法主要针对两类人群:旅行社导游(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兼职导游)。其中,旅行社导游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保险、带团补贴及奖金等。导游与旅行社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带团补贴薪酬根据语种、导游星级等确定。由于社会导游(兼职)存在流动性大、不便于旅行社管理等情况,其薪酬不包括基本工资,只包括带团补贴、奖金等。
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零负团费”之所以存在,除了与行业环境有关外,和导游人员待遇低、不规范也有密切关系,导游工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将从源头上杜绝零负团费,保障导游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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