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均收入增长增长16% 超过CPI涨幅
生意红火的超市卖场。长沙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其购买力不断增强。
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长沙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上涨幅度10个百分点以上。上半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16元,增长16%,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4348元,同比增长19.8%,而1至7月,长沙市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5.6%。
市统计局综合研究室主任胡建中说,抵销物价上涨的因素,长沙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有10%以上的增幅。而目前出现的价格上涨是市场价格体系在经历长时间低位运行后的一次结构性、恢复性、补偿性的反弹,有其合理的一面,总体上是可控的。
仅有3类商品涨幅超过5%
据介绍,今年以来,长沙市居民消费价格呈现低开高走的态势。1月份涨幅为3.9%,2月份涨幅为5.0%,3月份涨幅为6.6%,4月份涨幅为5.9%,5月份涨幅为5.1%,6月份涨幅为5.9%,7月份涨幅为6.8%。
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看,长沙市1-7月涨幅超过5%的只有食品类、衣着类、居住类三类商品,其它各类均为小幅上涨。另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显示,7月份,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1.3%;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8.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下降1.2%。
有关专家指出,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长沙市下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计总体上呈回落趋势。
强劲购买力撑起红火市场
面对物价上涨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措施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各收入群体和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的增加:从今年4月1日起,长沙提高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7月1日,长沙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35元至63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0.3元至6.8元;7月20日,市政府对全市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一次临时性食品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50元……
长沙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城乡市民的购买力不断增强。上半年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98.37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分别排第8位、第3位。在中部城市中,这两项数据分别排第2位、第1位。
省统计局外贸处公布的数据显示,1-7月,全省限额以上批零企业中,几大类商品继续保持良好的销售态势,零售额的增长速度均在30%以上,其中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为5.39亿元,增长74.3%;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为5.09亿元,增长42.7%;体育、娱乐类商品零售额为2.47亿元增长43.1%;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为71.11亿元,增长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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