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益性岗位补贴上调标准尚未确定
12月25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通过乌鲁木齐晚报公开辟谣,目前公益性岗位补贴数额和执行时间未确定,公益性岗位工资将上涨90元属于传言,传言中关于“公益性岗位工资”的表述不准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杨晓明表示:传言中关于“公益性岗位工资”的表述不准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办法》的规定,在乌鲁木齐市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标准为乌市最低工资标准480元/月,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将随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工资处处长武力解释,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劳动报酬。我市2006年5月1日至今,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580元/月(含“三险一金”),另一个是480元/月(不含“三险一金”)。580元/月的标准适合于在各类全日制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480元/月的标准适用于各地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与之有关的待遇。
武力说,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上调一次。
目前,乌鲁木齐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正在报批中,具体上调数额和执行时间尚未最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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