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欠薪鞋企 保护农民工权益
本报讯 为期2天的泉州市农民工权益2007年度督查已经结束,目前泉州12个县(市、区)均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各地政府及劳动监察部门应对突发欠薪事件的准备工作,将持续到2月6日农历除夕。
1月10日、11日两天,泉州市政府组织由农民工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农办四部门牵头的4个督查组,深入泉州所辖12个县(市、区),督查以清欠为重点的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
初步汇总显示,泉州清理农民工被欠薪工作,在泉州各地政府受到普遍重视,目前泉州12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其中晋江市此项基金量达1000万元;同时各地建立清欠工作网络,清欠工作实现常态化,去年全年欠薪不到2000万元,与外来工工资总额约300亿元相比,比例已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清欠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督查发现,欠薪已非泉州农民工关注自身权益的重点,取而代之的是工资标准问题。现场咨询和投诉显示,农民工更多的是关心工资提高标准。而据透露,今年7月泉州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在的650元提高到800元,其中安溪、永春、德化提高到710元。
除上述两特点外,此次督查还发现泉州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另两特点,即农民工已较多关注就业培训和子女上学,其中外来工较为集中的晋江市,近年已投入1亿元用于改善教育满足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读。
案例
老板欠薪跑路 偷偷卖掉厂房
实例来源:晋江陈埭横坂
采访时间:昨日中午
昨日上午,一个消息在陈埭横坂某鞋厂炸开了锅:老板把厂房卖了,工资没地方拿了!工人们惊慌失措,向晋江各级组织报告,同时致电本报海都法律百事通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该厂员工李先生说,约半个月前厂里就已停工,老板却不知去向,于是几十人就在厂里等着,心想有厂房在,就不怕等不到工资。
“可没想到昨日一早有人来厂,出示手续说老板已把厂卖给他,要把员工们赶走,大伙这才知道老板已卖厂跑路赖薪的真相。我们想知道,厂房新主人能赶我们吗?该怎么向老板讨要欠薪?”
建议
申请设备保全 启动保障基金
泉州市丰泽区法援中心副主任龚万宾:李先生所在工厂老板欠薪卖厂,属恶意欠薪,其偷偷卖厂的行为,只要手续合法齐全就能成立,买主驱赶工人行为不妥,应等欠薪解决、员工已有去处再议。为此就清欠提出两条建议:
第一,应当迅速向劳动监察等部门报告情况,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请求就该老板厂里设备等物进行诉讼保全,以确保在该老板潜逃后,员工被欠薪金能得到清偿。
第二,向晋江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于春节临近,为让员工们能在节前拿到欠薪,建议同时申请启动欠薪保障基金,结算欠薪数额后,先由欠薪保障基金支出,而后待法院或劳动仲裁委作出判决或仲裁,拍卖已经保全的设备等物,返还给欠薪基金。
问答
答应劳动局发欠薪 老板又反悔
●晋江陈先生:我1个多月前被公司裁员,还有3个月工资没给我,现在去讨工资他们不给,我要怎么办?
龚万宾:你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还可要求公司支付因裁员被辞工的经济补偿。
●晋江石先生:我在金井被老板欠薪700多元,我到劳动部门反映,他们当我的面打电话给老板,他答应给我钱,但我回厂后老板又反悔,我要怎么办?
龚万宾:建议你向晋江金井劳动保障事务所反映,让他们出面调解当场给钱。若不成即申请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另外,建议晋江市劳动部门今后遇打电话解决欠薪时,能在事后跟踪服务,以免类似阳奉阴违事情发生。
●晋江于先生:我替一鞋厂加工鞋子,去年以来已被欠工资、加工费等3万多元,对方打欠条给我,我向劳动部门反映,他们不管,我这些被欠款上哪拿?
龚万宾:劳动部门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你所被欠的3万多元,事实上应属加工费,你和那家鞋厂的关系是加工承揽合同关系,而不属劳动或雇佣关系。合同纠纷依法应到法院起诉解决。
●南安钟先生:晋江一职介所介绍我到南安一养猪场当司机,已做了两个多月但未领到工资,我打电话给职介所,他们将电话挂断。请问工资找谁要?
龚万宾:这笔欠薪款应向养猪场要,可向南安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而不能向职介所要欠薪。但如是职介所恶意串通,可向晋江劳动部门报案,让劳动监察部门前去查处。
●晋江余先生:我与老板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违约了,我上哪拿违约金?
龚万宾: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对双方当事人的平等约束,老板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你可向晋江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调查处理。
●泉州陈先生:去年12月份的工资,到2008年2月份才发,这样算不算拖欠工资?
龚万宾:不算。国家规定要两个月以上才算拖欠工资。
●晋江刘先生:我在晋江开长途车,没签劳动合同,已经3个月没领工资,请问怎么办?
丰泽区司法局副局长赵萍:你这种情况属事实劳动关系,首先应该说没签劳动合同是不对的,不管是你还是老板的原因。
如你还在那个公司开车,你可向晋江市劳动仲裁委请求仲裁,如你已经离开公司,则你应在最后一个月被欠工资起60天内申请仲裁,用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可以是工资单、胸卡,也可以是暂住证等。
候选顾问
{27}号 龚万宾
泉州市人,泉州市丰泽区法援中心副主任、律师。熟悉处理劳动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事务。
专家留言
别忘了索要经济补偿
晋江陈先生在公司裁员中被解除劳动合同,他只想到拿回被欠工资,却没有想到依法他还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
不仅是陈先生忘了自己还有这一权利,在多年的法援实践工作中,多数农民工在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裁员、辞退)时,都存在这一“遗忘”现象,今天再次给大家提个醒。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明确指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如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应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补偿,如果是计件工资即依月平均工资,或按最后一个月工资额给予补偿。
农民工因被辞职、裁员时,可在申请欠薪劳动仲裁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向法院起诉时提出补偿请求。
□相关新闻
11家欠薪企业被通报
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通报2007年下半年查处的11起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据了解,被通报的11家用人单位包括鲤城区4家、晋江3家、南安3家,以及来自山西的1家用人单位。其中,有3家属无证经营。这11家分别是:
1.泉州源利艺品有限公司。拖欠65名工人9~11月工资143189元,经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鲤城区法院查封该公司,已兑现工资。
2.泉州安跑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支付163名工人3个月工资632394元。工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鲤城区奔达鞋厂(无营业执照)。拖欠160名工人3个月工资近52万元,经区人民政府和法院共同处理,已兑现80%的工资。
4.福建省晋江市陈埭苏厝侨兴时装制鞋厂。拖欠全厂305名管理人员和工人剩余工资共计2016914.82元,由陈埭镇人民政府先行垫付工人40%工资,余款从晋江市人民法院拍卖该公司财产中兑现工人工资。
5.泉州富超鞋业有限公司。拖欠258名管理人员和工人剩余工资共计809238元,由池店镇人民政府先行垫付30%工资,余款从变卖该公司财产中兑现。
6.晋江市陈埭精彩鞋业有限公司。拖欠47名管理人员和工人工作期间剩余工资共计360619元。经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和陈埭镇人民政府共同处理,已兑现工资。
7.福建省晋江市达新鞋塑有限公司。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支付拖欠45名工人剩余工资281384.21元。经晋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和陈埭镇人民政府共同处理,已兑现。
8.福建省南安市特别服饰有限公司。南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裁决该公司应支付拖欠163名工人3个月工资共计439473元。工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南安市罗东兴达针织厂。拖欠79名工人5个月工资共计220955元,南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工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南安市洪濑让顺工艺厂。拖欠109名工人4个月工资共计358252.60元。南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工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山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0余个班组200多名农民工8个月工资。经安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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