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购销售假冒彪马运动鞋被判赔偿22万元
继去年大润发超市因销售假冒PUMA运动鞋被判赔偿10万元之后,乐购莘庄店(即上海莘庄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又被生产商以同样的理由告上法庭。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的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乐购莘庄店被判停止侵权;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2万元。
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公司是一家在德国注册的生产与销售鞋、衣服及各种体育用品的股份公司,其经营的PUMA品牌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为世界十大运动品牌之一。1999年底,鲁道夫?达斯勒公司在我国注册了图形商标。
2006年底,鲁道夫·达斯勒公司发现有几家大型超市正在销售标有美洲豹图形的运动鞋,其中包括大润发超市、乐购超市等。2006年12月22日,鲁道夫·达斯勒公司在上海市公证处的公正下,委托律师进行了证据保全,在乐购莘庄店内以79元的价格购得“龙之步”运动鞋一双。
鲁道夫·达斯勒公司随后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要求乐购莘庄店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在案件审理期间,原告又向法庭出示了工作人员于2007年1月30日以89元价格在乐购莘庄店购买的“奥之族”运动鞋一双,原告认为该鞋上所标的豹形图案也侵犯了PUMA的商标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第二双鞋的购买过程未经未经公证,但是根据条形码和发票、标签等能够分别对应,确认该鞋系被告销售。PUMA品牌及其商标具有相当高的国际知名度,国内消费者对鲁道夫·达斯勒公司的品牌和商标也非常熟悉。乐购莘庄店作为从事商品零售业的大型超市,是具有专业管理经验的商业公司,其认知能力应比一般的消费者高,故其应当对PUMA注册商标有所了解。在进货或者销售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上述两款运动鞋不是PUMA品牌,但鞋上却标有与PUMA品牌极其近似的图案,但是价格却远低于PUMA运动鞋。因此,乐购莘庄店在销售涉案侵权商品时主观上具有过错。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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