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 广东职工年薪涨46.9倍
广东省统计局昨天公布的一份统计报告显示,改革开放30年来,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了46.9倍,年平均增长13.8%,而全省职工的工资总额更是涨了92.3倍。
国有单位工资增长56倍
统计报告称,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和工资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广东工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2007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854.99亿元,比1978年增长92.3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443元,比1978年增长了46.9倍,年平均增长13.8%.其中,国有单位为36396元,比1978年增长56.0倍,年平均增长14.4%;集体单位为16328元,比1978年增长28.3倍,年平均增长11.9%;其他单位为26215元,比1984年增长14.4倍,年平均增长9.6%.
对此市民们也深有感触,刚从某大型国企工作退休的梁先生告诉记者,1978年他的工资只有70多元,“当时还算蛮高的了,但一家四口人都靠这70多元,显得捉襟见肘;而现在我退休后的工资都有三四千,每个月都能存点,再加上儿女逢年过节还孝敬一些,我和老伴每年都能出去旅旅游。”
近5年制造业工资增速最快
而在近5年,各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增速均超过了30%.从增加幅度看,居前三位的是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和制造业,2007年分别比2003年增加37832元、20719元和20069元;从增长速度看,居前三位的是制造业、金融业和批发零售业,与2003年相比,2007年分别增长1.74倍、1.17倍和1.04倍。
与此同时,广东各级政府也十分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平民百姓。统计报告显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下岗职工的出现,广东在全国率先实行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994年以来已7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03年最低工资标准由450元提高到510元,2005年提至684元,2006年再调整至780元,2003到2006年平均年增长40.2%.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对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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