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聘280调解员 月薪至少1800元
【中国鞋网】今年,中山将逐步建起一支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确保每一个村(居)都有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中山市财政拨款300万元作为村级专职调解员启动经费。昨日,中山市府办下发《中山市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决定本月聘28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名调解员任期三年,月薪不少于1800元。
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中山目前正全面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大格局,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469个,调解人员2630人。经市府办批复,中山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各村(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约280名(按1名/村(社区)计算),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据悉,人民调解员由各镇区负责聘用,对拟聘用人员须报市司法局审核批准。专职调解员由市司法局统一核发上岗证后持证上岗。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所在镇区按标准要求统一签订招聘合同,聘期三年(聘期满后视被聘人员工作能力、表现等可续聘)。人民调解员的月薪待遇参照所在村、社区两委待遇,经费由市财政按实有人数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实施一级财政的镇区及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除外),不足部分分别由各镇区、村(社区)财政补足,拟定每人每月平均不少于1800元。
点当调解员
1.须本市户籍,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国语、粤语流利;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担任过政法相关工作或复退军人,或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择优录取。
4.具备优先条件的人员在年龄、学历等原则上可适当放宽。
招聘程序
报名→考试→公示→聘用→试用期3个月→合格的,转为正式专职调解员,而不合格的,即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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