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制革重点排污单位将按环四个类别等级评定
中国鞋网04月23日讯,晋江的重点排污单位将按环保模范、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四个类别等级评定,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标示,并采取对应的奖惩措施。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晋江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以下简称“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晋江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分别为污染集控区和制革(含人造革)、电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电厂、食品(酿造)、制药、冶炼、蓄电池、石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2008年以来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
晋江将从今年3月至2011年6月,对这些单位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守法、社会行为等5个方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
“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方案还制订了一系列激励约束措施,通过将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等级评定、整改结果与商业信贷、评先评优、争创名牌、上市融资等行政、经济、法律管理措施挂钩,促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对黑牌、黄牌的重点排污单位将加大监察、监测、监管力度,促进提升等级,组织和指导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对“绿牌”、“蓝牌”的重点排污单位将给予表彰、鼓励,促其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
其中,等级为绿牌的单位可以获得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优先予以环保核查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重点排污单位申请有关项目审批时开辟“绿色通道”;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等级为黑牌的单位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在未完成整改前,环保、发改、国土、工商、电力、自来水、银行将联合对其分别采取不受理环评报告书、项目行政许可、停水、停电等各项监管手段,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环保认证、上市环保核查等实行环保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