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女工苯中毒身亡 家属取证一年终获赔偿
【中国鞋网-滚动快讯】在前山裕元工业有限公司当了近12年制鞋女工的阿平(化名),在2009年6月因职业性苯中毒死亡,阿平去世一年后,被确定为因工死亡,家属领到死亡赔偿金。但该纠纷并未因此终结,去年10月,家属以索精神损害赔偿及医疗费的名义将该鞋厂告上法庭。前日,记者从阿平家属的代理律师林叔权处获悉,该案日前有了终审判决,被告裕元工业公司被判赔8万抚慰金。
工作12年 女工重度苯中毒
据了解,阿平是在1997年3月进入前山裕元工业有限公司工作。该企业主要业务是制造皮鞋、布鞋和胶鞋。而阿平则是该企业针车部门的一名车间工人,主要在流水线上负责贴合、刷胶等工作。
其家属称,阿平工作过程中经常要使用胶水、汽油等有害物质,但工厂没有提供防护措施,导致其患上苯中毒的职业病。据阿平的病历显示,阿平在2009年3月正式入院治疗,并被诊断为重度苯中毒。直至2009年6月18日,阿平出现重度失血性贫血和昏迷,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取证一年 家属追回死亡赔偿
据阿平的同乡王先生称,事发后,死者家属要求工厂负责人为阿平开具工作证明,从而申请职业病鉴定和工伤死亡赔偿,“但公司拒绝开具证明,并伪造了一份档案,试图证明阿平从未参与有毒有害作业。”
后经死者家属四处取证,去年1月28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对阿平的死因作出诊断,结论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去年4月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作出认定,确定阿平是因工死亡,并在去年6月向死者家属发放了近10万元工伤死亡赔偿金。
家属告鞋厂 终审获赔8万抚慰金
然而,该纠纷并未因此终结。死者家属在去年10月将该鞋厂告上法庭,其申诉的理由主要包括两点,其一,不满工厂在协助死者家属申请职业病鉴定和工伤死亡赔偿一事上,存在刻意阻挠行为,其二,死者去世时年仅41岁,对于家庭来说是个重大打击。
依据这两点,家属请求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及1.8万元医疗费。
据林叔权律师透露,去年12月,香洲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死者在被告处工作因患职业病而死亡,其生命权已遭受侵害,被告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最后判令由被告赔付原告5万元抚慰金。另外,还需向原告赔偿医疗费1.8万元。
一审判定后,阿平的家属不服判决,又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日前,该案终审判决。市中院认为,一审酌定的精神抚慰金太低,遂改判被告需向原告赔偿8万元抚慰金,另还需赔偿1.8万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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