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鞋厂老板赖债四年半“赖”成27万
【-滚动快讯】欠债20多万元声称无力还债,虎门一鞋材老板叶某在东泰花园近180平方米的住宅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强制搬迁,并安排拍卖。记者获悉,在拍卖前夕,叶某终于将全部执行款交到了法院。
欠厂房租金迟迟不履行
从2007年9月开始,叶某与李某、武某合股在虎门办的鞋材厂拖欠租金,随后马某将李某等三人告上法庭。2008年10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武某和叶某共同支付房东马某的厂房租金77500元及其滞纳金40750元、水电费7450元还有房屋空置损失费67500元,共计193200元。
但判决生效后,叶某等人迟迟没有履行。2011年5月,马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款本金及违约金累计共24万多元。因叶某等三名被执行人都不是东莞本地人,李某、武某既不见人,也查不到财产,房东马某只找到叶某的下落,将其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
被强制搬家房产将拍卖
2011年1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查封了叶某位于东泰花园面积近180平方米的商品房,并张贴了通知要求其搬离。2012年3月15日上午,虎门法庭执行法官、法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和搬家公司工人赶到东泰花园,对叶某实行强制搬家。此前,债主马某已垫付租金,为叶某家在东泰花园租了2房1厅的一间商品房。法院登记好叶家物品后,请搬家公司将其搬到新家。
强制搬迁后,执行法官表示,法院下一步将对叶某这套房子依法进行评估和拍卖。
8万多债务“赖”成27万
眼见法院动了真格,叶某收起了嚣张的气焰,表示会配合法院,积极筹款履行还款义务。经与房东马某协商,马某同意叶某可以在2012年4月1日前还清债务。
2012年3月27日,叶某与房东马某一起来到虎门法庭,核对执行款金额。经统计,叶某需支付判决确定的款项193200元、诉讼费4164元、保全费1940元、延期执行期间的利息55000多元、搬迁费2000元、垫付临时住所租金及押金14000多元,合计27万多元。比原来法院判决确认的数额多付7多万元,比最初欠下的77500元租金和水电费7450元更要多出19万元。
2012年3月29日,叶某终于将执行款27万多元及执行费3477元汇到了法院的执行代管款专户。(-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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