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颁布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
【-行业政策法规】日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联合颁布了《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这是福建省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提出的“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对有关贷款给予贴息贷款”要求,制定出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激励政策。
据了解,《贴息办法》规定,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在福建省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中小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为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可达50万元。贴息资金每年核拨一次,企业应于每年的6月份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福建省企业专利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质押登记备案证明、银行发放贷款凭证、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等材料。为了方便企业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委托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
据介绍,晋江市于2009年也出台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措施,积极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引导和扶持企业采取专利权质押方式实现专利权的市场价值,并且促成晋江市首笔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的签订。(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