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鞋"不承担"三包"责任? 折扣商品不能免责
【中国鞋网-消费市场】买的“折扣鞋”就不承担“三包”责任?商家的一句话让消费者杨先生十分窝火。一怒之下,找到了南湖区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不久前,杨先生在新丰镇的款式、颜色和脚感都十分满意,当即就买了回家。但没想到,新鞋子只穿了三天就出现了脱胶现象,“才穿了几天就这样,这质量也太差了吧!”杨先生拿着脱胶的鞋子找到了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给出的答复却让杨先生不太高兴,商家表示鞋子售出已经好几天了,而且出现脱胶现象并不能确定是不是存在其他因素,所以不同意退货,只同意给杨先生免费修理。
接到投诉后,区工商部门对事件进行了详细了解,并联系了杨先生和商家进行调解。杨先生始终认为新买的皮鞋刚穿三天就出现脱胶现象,这鞋子肯定存在质量问题,根据鞋类“三包”规定要求退货。而商家此时又说出了一条不同意退货的理由,那就是杨先生购买的这款皮靴是一款“折扣鞋”,退货不符合规定,所以只能帮助免费维修。
听了双方的理由后,区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商家的说法并不符合《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的规定。因为《办法》第五条规定“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为90天”,《办法》第七条第(一)规定“鞋类商品自销售之日起7日内,出现严重脱胶、裂浆、裂面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且折扣商品并不在“三包”免责条款内,因此,消费者提出退货也合情合理。
经过调解,最终,商家同意给杨先生更换一双同款型的皮鞋并表示对质量负责到底,杨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虽然是一件小纠纷,但工商部门还是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并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