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网购七天可退货 重惩虚假广告
【中国鞋网-行业政策法规】今年10月30日,石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台接到来自浙江的许先生投诉,他称自己10月24日在石狮某网购平台网购了一双牛皮“”板鞋。10月27日,他收到货后发现并不是牛皮而是人造革,与网页上的描述不符。调解过程中,12315投诉台发现商家在编辑销售网页时并未及时更新商品信息,所以导致消费者收到的鞋子材质与实际不符。
这事情要是发生在新消法修订前,消费者如想“反悔”也许会比较纠结,但随着明年新消法的正式施行,商家必须无理由在七天内退货。
在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直接具体规定可以退换货的天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目前仅有电视机、自行车等18类商品及手机执行“三包”规定。而新消法则确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后悔权”。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需要为“反悔”埋单,承担退货运费。
针对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新消法也作出了相应规制。“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是新消法的一个亮点。同时,根据新消法,不论是明知还是不知,只要设计、制作和发布了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该负责人说,这会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更加注重事先的审核义务,更加注重自身的信誉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新消法在惩罚性赔偿方面作出了很大调整,一是提高了针对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由过去的增加赔偿一倍的商品、服务价款,提升到现在的增加赔偿3倍的商品、服务价款;二是规定了最低赔偿金,解决了一些商品和服务价款过低,惩罚性赔偿没有力度,不利于动员消费者维权,使不法经营者得不到应有惩戒的问题;三是规定了经营者明知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健康严重受损的,除可视情况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该负责人称,以造成消费者死亡为例,所受损失可能包括人身伤害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计算惩罚性赔偿时要将所有损失合计后再乘以“2”。这一规定大大提升了惩罚性赔偿额度,有助于对不法经营者形成有效震慑。(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