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底鞋”的红是否必须成为商标?
【网-品牌观察】“Tiffany蓝”在1998年已成功注册为商标,而一个时尚IP是否要以拥有专属知识产权为必须前提?答案又不可一概而论。以“红底鞋”闻名的 Christian Louboutin就一直深陷此种波折中。
2011年1月,Christian Louboutin将同样大名鼎鼎的Yves Saint Laurent告上法院,要求后者停止生产、销售红底女鞋并索偿100万美元,理由是“非法竞争”和“商标侵权”。然而同年8月,美国联邦法院驳回了Christian Louboutin公司的起诉,认为红色鞋底虽然有其特性所在,但却不能视为某一品牌独家所有的“商标”。Christian Louboutin亦不肯就此吃了哑巴亏,在次年9月再次提起上诉,这一次,法院判定的结果是:Christian Louboutin拥有红底鞋的专利,但是当其他品牌设计的鞋子整体为红色时,不属侵权。
此后,Yves Saint Laurent方面表示“放弃对Christian Louboutin的反诉”,并称“在终止诉讼的同时,希望法庭可以保证,设计师不会因个别案例中的颜色运用而惹上官司”。两家恩怨到此似乎告一段落,谁料2013年Christian Louboutin又发现了很多所谓的抄袭案,更多品牌被卷入其中。在Christian Louboutin看来,一天不落实红底鞋作为IP的知识产权,一天就难能安生。
虽然法律意义上的结果还在未定之天,但这并不妨碍Christian Louboutin励精图治,把红色拿出来跨界发扬光大,一举打造成为日前最受瞩目的时尚IP。
品牌观察员麦客点评:专属知识产权越来越被行业所看重,对于鞋服行业来说也是一大“喜事”,毕竟越来越规范化的行业才能更“健康”;给品牌带来的利益才会更长久。(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