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的鞋挡了路 为挪鞋竟打上官司!北京法院这样判
原告王某诉称,被告陈老太在楼道里放置了两双鞋,而楼道是原告出入房屋的必经之路,被告堆放物品影响了原告通行。陈老太的律师在法庭上辩称,目前,被告已将楼道内属于被告的物品全部移走,未放置其他物品。两双鞋系临时摆放,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且现在已经腾空,不影响原告通行。庭审中,陈老太的律师还提交了一张楼道里的照片,证明鞋子已经移走。但是对于这个证据,王家人表示不予认可。
法院认为,根据已查明事实,被告放置的两双鞋尚不足以对原告的通行造成实质性妨害,原、被告作为邻居应当本着团结互助、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原告要求被告将鞋移走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故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还提醒:“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为两双鞋和邻居打官司,属于滥用司法资源吗?今天上午,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总支书记张丽华对记者表示:“我个人认为并不算。如果自己解决不好,也许会矛盾恶化,导致严重后果,最后也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虽然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这只是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不等于滥用司法资源。”不过,张丽华律师也并不赞成采用诉讼的方法解决邻里之间的矛盾。她提醒大家:“起诉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本应该和解解决的小事,打官司会使相邻关系更加恶化。这并不是妥善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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