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乔丹体育侵权后起市场效应
【-行业新闻】在中国企业中,类似“体育”的情况并不鲜见。这些试图做大的企业若因此而遭受重大挫折甚是可惜。前日,国际著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对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其姓名,甚至注册其两个孩子的中文译名。
据悉,乔丹体育于去年11月25日通过发审委审批,有望成为首家在国内上市的体育用品公司。不过,由于其商号及主要产品商标“乔丹”均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迈克尔·乔丹的中文译名相同,市场对商标侵权的风险有一定的预期。从此次迈克尔·乔丹的起诉来看,风险炸弹终于爆发。
乔丹的起诉令一些人感到意外。包括SOHO中国CEO张欣、著名评论员马光远等名人曾表示,之前一直以为乔丹体育是乔丹在中国的公司。这场诉讼最终的法律裁决尚不可知。但是无论结论如何,对乔丹体育都将是一个必“输”的结果。一方面,乔丹的诉讼增加乔丹体育的上市变数,上市进程或将受阻,这将打破其既定发展战略,甚至有可能引发资金链危机;另一方面,用“乔丹”品牌使其在海外的市场拓展和资本运作时面临巨大风险,发展空间受阻;第三方面,乔丹体育多年积累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可能受损。
不得不说的是,乔丹体育从1984年成立的福建省晋江的一个小厂发展到2010年公司销售收入29.3亿元位于已上市自主运动服饰品牌公司第六位,不可能是仅仅靠搭“乔丹”的便车,企业两代经营者将近30年努力和付出,历经市场洗礼才有如今的成绩。如果因此而遭受重大挫折岂不可惜?
资本如水,逐利而行。正因如此,才有了商业世界里各种各样的原罪。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民主法制的健全,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是那种出身清白,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而一个企业如果成为品牌,必然要接受更严格的审视,这时候原罪也就难以遁形,企业亦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从归真堂到乔丹体育莫不如此。
令人担忧的是,在中国企业中类似“乔丹体育”的情况并不鲜见,除了乔丹牌,还有科比牌、艾弗森牌等,如果这些企业试图做大,势必也面临乔丹体育式的原罪。这些问题需早做了断,否则后患无穷。同为运动服饰品牌的361度前身即为别克(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后为避免与美国通用汽车旗下别克品牌产生商标纠纷,别克在2004年将品牌名称更换为361度,解决了这一潜在风险,而近年来361度的发展势头迅猛,做的比较成功。
中国企业目前正在经历谋求做大做强并实现品牌化的过程,如何告别“乔丹体育式”原罪,是中国企业迫切面临的重要议题。为此,我们必须给中国民营企业提个醒:在定制企业战略时不仅考虑法律风险,也需要有公共关系方面的考量,简单讲,就是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的同时要兼顾公众利益、社会伦理、社会责任等,即是尊重利益攸关者的利益,寻求内外和谐发展,只有这样企业才有可能最大限度规避危机和风险。宗 禾
一家企业,首先要遵守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只要守法经营,为政府创造税收,为社会创造就业,为股东创造财富,本身就已经是合格的企业了。在此基础上,如果企业还愿意履行社会公民的责任,那就是一家好企业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们看到,一种直观而朴素的情感愤怒代替了理性的思考,因此,在一场尚未受理的官司开打前,被告的企业在舆论上已经处于下风。
这种现象隐藏的逻辑是十分可怕的:如果一家企业,已经得到法律保护和承认的权益,都无法被认可,而是因为部分公众和媒体的情绪,抡起道德大棒就可以一棍子打死,那么这样的经营环境,哪个企业家敢再做下去?你还能责怪他们赚完钱之后拍拍屁股移民吗?(-最专业最权威的鞋业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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