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回收拖鞋等10种不实施国标商品
【-国际动态】到目前为止,印尼贸易部已经从市场收回不实施国家标准(SNI)的102种产品。
贸易部有效使用消费者经理丝丽(Srie Agustina)在雅加达对记者表示:“由于我们已发现有数百种产品没有高质量,为此,贸易部将提高对在市场流通的产品而进行的监督活动。”
他说,在国内市场流通不实施国家标准的几种产品都是来自中国。
“上述产品,如DRT品牌的轮胎达到10万5700个、CEAT品牌的140个卡车轮胎、Jin Xin品牌的卡车轮胎,以及钢板。除此之外,还有包装的饮食、几种水果,如苹果和橘子,”她如斯说。
在另一方面,贸易部监督流通产品和服务经理伊纳亚德(Inayat Imam)解释说,为阻止不实施国家标准的产品进口,政府将在5个港口对10种商品进口进行严格监督。
“该10种商品是电子产品、饮食产品、、儿童玩具、包装饮用水、安全鞋子、轮胎、纺织品、头盔,以及钢板。政府将严格对5个港口进行的监督是针对2008年第56号的贸易部长条例,即是位于雅加达的丹绒布碌港口、位于三宝垄的Tanjung Emas港口、位于泗水的Tanjung Perak港口、位于棉兰的Belawan港口,以及位于锡江的苏哈港口,”他这么说。
他续说,政府亦严格在巴淡、宾坦,以及卡里汶岛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FTZ BBK)对货物流通进行的监督活动。
“除了上述5个港口之外,有许多舶来品通过巴淡、宾坦,以及卡里汶岛自由贸易区与自由港(FTZ BBK)进入我国。商人在别的地区再把该舶来品销售,”他说道。
与此同时,国家保护消费者机构(BPKN)主席蒂妮(Tini Hadad)表示,政府对在国内市场流通的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还不严格,这能从有许多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显示出来。
她声称:“现今还有许多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如饮食产品和电子产品。那是因为政府机构对流通产品进行的监督松懈。”
她续称,国家在有效使用消费者,以及对在市场流通的产品负责任的事情扮演重要的角色。
“若有的社会大众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能向国家保护消费者机构投诉。政府规定国家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国产品的质量。甚至,若被评能威胁安全和健康,则政府能责成实施国家标准的规则,”她如斯说。
她续称,对产品进行标准化的步骤,更集中于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但我们必须关注的是低质量的产品已经充斥国内市场。
“质量标准并不是限于竞争力,而与社会大众的健康和安全问题有关系,”他又称。
蒂妮表示,标准化产品,包括社会大众消费的出口产品,或者舶来品是所有方面的责任。
“实施国家标准时,社会大众亦必须了解有关产品的标准质量。这一向以来,我国社会大众对产品质量的了解还很差,”她进一步说。(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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