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4批次溜冰鞋不合格
【中国鞋网-国内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动自行车、手机充电器、手机电池、电源适配器(含不间断电源)、羽毛球拍、按摩器具、跑步机、溜冰、刀剪、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导航仪、休闲服装、家庭纺织用品(含床上用品)、人民币鉴别仪、计算机、彩色电视机、平板电脑、机顶盒、LED路灯及光源控制器、视频监控防范产品(变速球机)等20种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7个地区20家企业生产的溜冰鞋20批次, 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0%。
本次抽查依据GB 20096-2006 《轮滑鞋》及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技术要求,对溜冰鞋的制动器、外观、尺寸、轮滑鞋轮子、注塑轮滑鞋的内衬套包夹棉厚度、轮子硬度、高温试验、低温试验、可触及部位、紧固件、调整机构、易操纵性、紧束装置、轴承、鞋与轮架连接、轮子、鞋号和型号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制动器项目。(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