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特价皮鞋掉钻 商家拒绝退换产品
原来,迟女士于11月初在莱阳一品牌店里看中了一款皮鞋,因为这款鞋即将过季,店方说原价199元,搞活动现卖99元。迟女士试穿合适后,就付了款把鞋买回了家。谁知回家后,才发现鞋头镶钻处掉了3颗钻。迟女士第二天就回到店里要求退货。这下子店主不乐意了,当初就跟你说了这是特价鞋,概不退货,所以既然你买了,就表示同意这约定。但迟女士说你这掉钻了,我还不能退吗?几番争执,迟女士实在没有办法,她只好找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了解,迟女士投诉情况属实。但经营者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已告知特价鞋不退不换,该鞋已享受了特价,因此,不能退货。此时,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优惠条件提供的商品、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更换、修理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店方单方面所作的特价产品概不退货这一格式条款是对消费者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其内容是无效的。
最终,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店方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修好鞋钻,并退回部分鞋款50元,所购鞋归消费者所有,迟女士对此表示满意。(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