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实施遇到难题
据浙江省工商局统计,新《消保法》实施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全省工商已收到33起涉及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
3月26日,外地消费者曹先生在温州某鞋子品牌的天猫店购买了一双男士休闲鞋。次日,收到鞋后,曹先生试穿发现两只鞋子鞋底厚度不一致,便与卖家协商退货。3月28日,卖家收到鞋子后,以鞋子表面出现褶皱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且寄回后选择邮费到付。曹先生向12315投诉。
消费者认为,新《消保法》中规定,消费者有权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现在都出现质量问题了都不给退货,那无理由退货该怎么办?
商家则认为,新《消保法》中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但该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影响了自己的再次销售,所以拒退。
据悉,和曹先生一样,新《消保法》出台后,网购遭遇退货难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根据各地消协组织的分析发现,如何认定退货商品“完好”成为不少商家口中的拒退理由。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柯展认为,针对网购退货商品“完好”目前没有一个标准。一些商品采用泡沫板或真空包装,商家视包装完好为商品完好,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没拆开包装,怎么鉴定商品是否完好呢?所以,个人认为,只要商品本身质量完好即可,即不影响再次销售,包装拆了,对商家来说是可以再包的。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邮费应全部由消费者承担。
对于如何提高“无理由退货”的可行性,鹿城工商局有关人士建议,购买前消费者尽量先和商家约定,只要双方就无理由退货作一个提前约定,那问题处理起来就方便很多。对商家来说,法律明确列明的商品之外,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购买时必须经消费者确认。(中国鞋网-最权威最专业的鞋业资讯中心。合作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