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职业培训办学资金有新规定
2006-09-20 09:32:40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针对办学资金做了以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按照合作协议,按时足额投入办学资金;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的规定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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