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商家这种告示无效
2006-09-27 10:32:08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这条商家制定的潜规则似乎得到了多数消费者的认同。可是福州的张女士却不“认命”,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退货遭拒时据理力争,最终顺利退款。
9月初,张女士在津泰路某品牌鞋专卖店买了双打折的凉鞋,没想到才穿了5天一边的鞋带就断了。拿到店里修好没几天,另一边的带子又断了。折腾几次后,张女士一气之下要求退货,店家却以“特价商品不退换”为由,拒绝了。
打折特价商品是否真的不能退换呢?对此,省消委会投诉部段主任说,处理品是有瑕疵但不影响使用的商品,只有在商家明确指出所售商品为处理品时,才能免除“三包”责任;而打折只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与商品应具备的质量、功能无关,因此不能免除“三包”责任。
记者昨日发稿时,得到了张女士的答复,说是鞋店已答应她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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