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万人救济标准提高 分类救济金本月起随低保发放
自7月1日起,广州市低保分类救济已经开始核算实施。昨日(12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从本月起,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分类救济的特殊救济金,将随低保金切实发放到目标家庭,全市每月将增加救济金约222万元,有4万多人的救济标准因此而提高,人数约占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1/3.
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称,低保信息系统未及时升级,各区、县级市民政部门用人工操作,对原有13万个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重新审核分类,计算出不同的救济标准。因此,分类救济金的发放拖至本月正式开始,但具体核算仍以7月1日为界。
据了解,目前审核分类工作已经完成,全市符合提高救济标准条件的有25820户、41295人,人数占整体的1/3.其中应对子女上学给予特殊救济的有30800人,应对患重大疾病人员给予特殊救济的有4374人,应对“双老”给予特殊救济的有3012人,应对退休人员给予特殊救济的有1227人,应对低保家庭成员参加劳动就业给予特殊补贴的有1882人。由于实行了分类救济,广州每月将提高救济金222万元,有的符合条件多的低保家庭,其家庭收入提高的幅度可能达到五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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