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19家皮革加工企业受禁止目录影响
苏省 从江门海关、市外经贸局昨联合召开的加工贸易政策宣讲座谈会上了解到,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日前已联合发布了2007年第17号公告,自4月26日起执行,并随公告下发了最新一期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其中我市企业39家受到影响。
会上,江门海关、市外经贸局对来自30多家涉及企业的主管代表宣传了有关政策,对17号公告出台的背景及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介绍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听取了企业代表对新增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意见,并现场解答了有关提问。
据了解,17号公告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的出口,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国内紧缺的重要资源及原材料的进口,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据统计,本次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主要涉及我市的皮革加工、造纸、钽矿冶炼、纺织印染等4个行业,涉及的企业共39家,其中皮革加工企业19家、造纸或纸加工企业9家、钽矿冶炼企业1家、纺织印染企业10家。上述39家企业去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超过3.2亿美元,约占我市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的4.3%。此次调整,暂时对我市部分企业产生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我市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快投资发展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产品的加工贸易,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的加工贸易,优化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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