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层次人才择业期月补2000元
记者从东莞市人事局获悉,《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后,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来莞择业的高层次人才,自择业之日起至就业之日,每月可获得2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期不超过1年。
高层次人才
安家补贴最高100万元
据了解,《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将2002年设立的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和留学人员专项基金合并,统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由“科技东莞”工程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
《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及技术领域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正高级)、博士后、博士研究生。除了择业期每月可获2000元的补贴外,上述高层次人才自今年5月1日起与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除外)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落户定居东莞的,将可享受6万至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人才交流等项目
补助最高15万元
《办法》的一个显著变化是扩大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涵盖范围,将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的全市性人才活动纳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在莞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除外)、社会团体和协会,经人事局批准在国内外举办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活动,都将获得补助。在人才招聘、人才交流、学术交流项目上,按照项目开支的场地及设备租赁费、宣传费、交通费、住宿费、专家劳务费、资料费实际发生额的50%补助举办单位,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15万元。
而由东莞市统一安排的优秀人才境内外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项目也将获得专项资金资助。在人才培训项目上,也将按照项目开支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补助举办单位,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15万元。同时按照学员人数核定费用额的项目,按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按每个学员补助额不超过5000元核定项目的最高补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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