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盘新股穿“绿鞋” 市场闻讯高涨
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一环紧扣一环。今年5月初,《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出炉为再融资市场增添了生机与活力;9月12日,《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又面世了,新规则又将给IPO市场带来许多的变化。
在证监会发出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大盘股IPO发行时可引入“绿鞋”制度:公司IPO的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可
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即海外市场上通行的“绿鞋”机制。备受业内关心的“绿鞋”机制终于在各方努力下“浮出水面”,而且在大盘股发行时采取该项机制将有利于大盘股上市初期的走稳,也可以减轻由大盘股发行而对市场造成的冲击度。
绿鞋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常用的一个新股发行机制,那些在香港上市的交行、建行、中行的H股等等在发行中都穿上了“绿鞋”。业内人士认为,“绿鞋”机制有利于股指平稳运行,这使海外市场在大盘股发行时往往不会引发市场很大的波动;也使得优质大盘股在发行上市后股价受到支撑,有利于这些公司的股票的价值发现,在一、二级市场中“搭起桥梁”。
天治核心成长基金经理余明元认为,“绿鞋”制度的推广有利于大机构迅速集中筹码,在股指期货即将推出时,优质大盘股资源显得更为稀缺,而且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因股指宽幅震荡而带来的风险。值得一提的是,近来正逢大盘股陆续登场,此时出台“绿鞋”机制“生逢其时”。
现在的IPO询价制度是2004年起实施的,股改启动前,在询价制度下共发行了15只股票,股改启动、市场恢复融资功能后,已有27家公司进行了IPO。询价制度实施以来,所有新股的摊薄前市盈率平均为15.09倍,摊薄后为21.47倍,没有出现在所有投资者都可竞价申购时曾发生过的88倍发行市盈率的非理性情况。
“绿鞋”制度
超额配售权俗称“绿鞋”,最早出现在1963年美国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的股票发行中。这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主承销商可按发行价向投资者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这时主承销商处于一种卖空地位。自这只股票上市起30个自然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回这些股票或是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由此获得的股票用以弥补之前卖空的部分。如果国航A股在IPO时运用了绿鞋制度,那么在其上市跌破发行价后,承销商必然会选择从二级市场购买回相应的股份,这可以起到平稳新股上市初期股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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