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保障厅通知:今年又将要调整最低工资
2007-07-10 11:43:33 来源:山西青年报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近两年内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次调整的地区,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明显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的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比例明显偏低的地区,今年年底前原则上都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进行调整。
最低工资制度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够科学合理,部分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少数企业采取延长劳动时间、随意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评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
据悉,鉴于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实行比较灵活的用人管理方式,计件占了其中很大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通知》进一步要求,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要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徐俊斌)
最低工资制度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够科学合理,部分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少数企业采取延长劳动时间、随意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评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
据悉,鉴于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实行比较灵活的用人管理方式,计件占了其中很大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通知》进一步要求,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要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徐俊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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