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消费投诉“高烧不退” 消费者维权时须注意
新买的男士休闲皮鞋才穿了半个月,就出现了鞋跟内有硬物顶出、底部皮纹磨损厉害的问题,连厂家都无法修理。昨天上午,赵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3186110,向记者投诉这家位于市区宾虹路的某品牌皮鞋专卖店。
据赵女士称,2月10日,她在市区宾虹路的某品牌鞋专卖店花150元为丈夫买了一双特价的男士休闲皮鞋。这双新鞋丈夫只穿过三四回,包括穿去打了一次乒乓球。2月26日下午,丈夫准备穿这双鞋外出逛街时,发现鞋内脚跟处有硬物顶出,鞋底的纹路也磨损得厉害。
次日,赵女士带着鞋子到该专卖店交涉,店家认为鞋子的问题是赵女士的丈夫穿着它打乒乓球造成的,没有“专鞋专用”,属于人为原因,不愿换货,只同意将鞋子送至厂家检修。5天后,赵女士接到店家来电,称该鞋无法修复。赵女士对此很不满意。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从近年来的日常工作记录看,关于鞋类制品的消费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占产品类投诉的前几位。买鞋遇到质量问题时,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你注意:
《金华市鞋类商品“三包”规定》指明,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必然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制度。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更换后的鞋类商品,其“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经营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盖更换章并注明更换日期。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消费者对鞋的质地发生质疑,可以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