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按价格所“包”不同
2009-03-17 08:08:13 来源:太原新闻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半个月前,王女士在太原市尖草坪批发市场买了一双皮鞋,没穿一星期鞋底就无故断开。王女士先后找过商家3次,该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鞋类的销售必须在其外包装上用中文标明厂名、厂址、标志,否则不得出售;鞋类商品“三包”有效期 (自开具发票之日算起),
100元以内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至300元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为120天;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鞋类商品在遇到以下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承担“三包”责任:不符合产品标准中合格品质的要求;帮面裂,帮脚断、裂,严重白霜,脱色,帮前明显松面、涂饰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开线、开胶;外底或内底裂、断,凹凸不平影响穿用等质量问题。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