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事政策法规 > 厦门:打工满三年可落户岛外

厦门:打工满三年可落户岛外

2006-07-25 11:31:48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shoes.efef.com.cn/

    本报讯针对日前“农民工可落户我省城镇”的有关政策,昨日,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解释,“岛外打工满三年便可成厦门人,但岛内落户仍要严控”。

  透露上述消息的是主管厦门户政的户政处处长严玉官。

  7月18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发布,对办理了《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实际在福建省城市或城镇连续居住满5年,签订劳动合同,有固定住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可落实城镇户口。

  “某种程度上讲,外来工在厦门岛外落户,比上述条件还要宽松”,严玉官称,厦门早在3年前就对外来务工人员打开了户口迁移的大门,只要与岛外企业连续签订3年用工合同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金,都可申请将户口迁至本市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四区。

  严表示,相对来说岛外人口增加空间较大,因此相关部门对于落户岛外区域持鼓励态度;岛内户口仍将严格控制,进入岛内“门槛”仍相当高。

  据了解,目前落户岛内,大都要通过购房、投资达一定规模、符合条件人才就业等方式。
 
  统计显示,目前岛内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超60万人,但岛外却只有30多万人。从这点看,岛外人口仍有较大扩展空间。
  据厦门户政部门披露,三年来只受理申请171人,主动申请者几乎为零。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